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开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开展专业技术创新理论与案例分析公需科目
继续教育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不断提高我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能力,根据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创新案例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137号)和中共开县县委组织部、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专业技术创新理论与案例分析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的通知》(开人社发[2010]52号)安排,决定开展专业技术创新理论与案例分析公需科目继续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县小学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和高(职)中、初中近三年拟申报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参加此次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培训。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以《专业技术创新理论与案例分析》为基础,把创新理论基本知识和生动鲜活的创新案例相结合,邀请名师对创新理论和创新能力进行互动教学,帮助专技人员正确理解创新理论,全面把握创新能力基本规律,探索运用创新理论解决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方法。
三、培训组织
创新理论与案例分析是我市2008-2012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的重要培训内容,是2010、2011年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继续教育项目。由县人力资源培训考试中心牵头组织实施,负责教材征订、培训考试。各校负责组织本单位此次培训对象的培训学习,统计上报相关数据。
四、学习方式
(一)网络学习。为弥补电视教学和个人自学的局限,帮助参培专技人员掌握知识要点,提高考试技巧,重庆继续教育协会会同市人事培训中心开设网络课堂(www.cqpx.cc),提供在线学习辅导,模拟考试等服务。同时,县人力资源培训中心免费提供学习光盘,供集体学习用。
(二)自学方式。为保证学习效果,提高考试通过率,重庆大学编写了《专业技术创新理论与案例分析》教材。该教材是培训学习和网上考试的必备资料。
五、考试及登记
按照《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必须参加公需科目学习并达到规定学时,培训结束后,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考核,合格成绩作为继续教育学时登记。此次公需科目培训学习考试按20学时记入《继续教育证书》和个人业务档案。
六、时间安排
(一)报名阶段。10月8日至31 日。各校填写附件1和附件2,将纸质和电子文档报县人力资源培训考试中心,同时上交培训考试费和征订的教材费。
(二)学习阶段。11月1日至15日集中培训学习。参培人员在本阶段内可选择参加网上学习和自学方式进行学习。
(三)考试阶段。11 月 16日至30日集中考试时间。完成规定学习内容后,即可申请考试。考试共有3次机会(1次模拟考试,1次正式考试,1次补考),正考和补考都未合格的人员需重新缴费参考。考试基本流程为:①打开网址(www.cqpx.cc)—②点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链接进入继教培训网页—③学员注册—④登录系统选课—⑤开通权限,登录系统下载课件学习—⑥规定时间内点击“在线考试”选择考试科目进行考试—⑦考试结束后,考生点击“成绩查询”打印成绩合格单,作为职称评审的必要资料。
(四)成绩确认。考试结束后,由县人力社保局登录考试系统确认参考人员及成绩,成绩合格单由各校报送县人力资源培训考试中心盖章确认,成绩合格名册通过网络反馈各校存档。
七、收费标准
专技人员公需科目网上培训考试,本着保成本、保运行原则,收取适当费用。按市物价局渝价函〔2010〕205号核定收费标准,此次培训考试每人交费70元。培训教材每套20.8元。按《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以上费用由各校报名时统一缴纳到县人力资源培训考试中心,并由学校予以报销,不得由培训对象自己承担。
八、有关要求
(一)各校要高度重视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活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工作责任,列入重要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从2011年开始,凡属参培对象的人员,在参加职称评审或初聘、续聘时必须提供本周期内公需科目考试成绩合格单,否则所在学校不予推荐,相关部门不予受理评审、初聘和续聘材料。未参加培训考试或培训考试不合格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优。
(三)各校接此通知后应抓紧部署和实施,认真做好宣传动员、报名、教材征订工作,加强对培训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积极引导专技人员参加网上考试,确保培训质量和工作进度。教材征订各校应按专业技术人员总数适当征订。
(四)各校在组织《专业技术创新理论与案例分析》公需科目继续教育过程中有何问题,请与县人力资源培训考试中心联系。有关表格材料,严格按时间要求,报送到县人力资源培训考试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县人力资源培训考试中心,罗燕、刘福志52299138、52299139 、52299137(传真)
附件:
1.《专业技术创新理论与案例分析》教材征订回执
2.《专业技术创新理论与案例分析》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培训人员花名册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专技人员 继续教育 培训 通知
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9月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