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性绩效考核方案(试行)

开县岳溪镇幼儿园

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试行)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非义务教育事业单位及教职工绩效考核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和中共开县教育工委、开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开县教育系统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方案(试行)》和《开县教育系统其他事业单位及职工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根据我园的实际情况,由岳溪镇幼儿园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确定《岳溪镇幼儿园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方案》,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并于20111114召开全体教工大会,一致通过该方案,通过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114——1118)。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幼儿园全体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规范幼儿园内部分配办法,以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推进幼儿园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长期性特点。

(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把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和师德放在首位,注重学校全面发展和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三)激励先进、促进发展。鼓励教师全身心投入教书育人工作,引导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四)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组织领导

幼儿园绩效工资考核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黄 

副组长:黄德明

成 员:黄礼云  杨红琴  黄伶俐          杨正兰

四、实施对象和时间

实施对象:我园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实施时间:幼儿园教职工基础性绩效工资中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的部分和基础性绩效工资中体现岗位职责和社会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部分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在7 月和12月末每半年集中发放一次。

五、绩效工资具体实施办法

(一)党政正职奖励性绩效工资

园长奖励性绩效工资,资金总额按本单位教师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核定,再根据按县教委工委、教委考核核定的结果确定等级称职及以上为1.2:1(倍数5:3)、基本称职为11、不称职等次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二)其他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

1.实施对象

所有专业技术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2.主要构成

幼儿园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管理岗位津贴、工作量津贴、业绩奖励津贴三部分构成。各项目标准由幼儿园根据本园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确定。

1)管理岗位津贴

管理岗位包括班主任、教研组长、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等。

A、班主任按职责进行考核,合格后班主任1/月·生。

B、教研组长按职责考核合格后100/月。

C、中层干部按职责考核合格后120/月。

D、副园级(副园长、工会主席、园长助理)合格后150/月。

E、幼儿园不另设行政值班补贴,管理岗位按10个月发放。其他管理岗位津贴由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2)工作量津贴

幼儿园按上级有关规定及当年教职工数安排每个教职工的工作量,满工作量的专业技术人员220/月、职员210/月、工人200/月。

寒暑假、节假日、双休日加班每天50元。代班每半日活动50元。(以幼儿园安排的为准)换课每人每期3次,不分主、被动。

特殊津贴:重庆名师60/月,县级名师40/月,市、县、校骨干教师考核合格后分别按302010/月计算(只计最高不重复享受)

3)业绩奖励津贴

师德师风、教育教学成果等按考核细则考核,然后按每个教师的得分权重分配余下的绩效工资。(见附件)

六、其他具体事项

1、工作人员病假、事假、延长产假的规定(考核时间为一个年度)。

1)工作人员连续病假在2个月(包括公休假日和节日、下同)以内的,按单位出勤考核制度进行考核。基础性绩效工资中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的部分照发、基础性绩效工资中体现岗位职责和社会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部分和奖励性绩效按考核结果进行发放。工作人员连续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本人基础性绩效工资中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的部分按90%计发,基础性绩效工资中体现岗位职责和社会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部分和奖励性绩效工作根据单位考核结果和分配方法按50%折算发放;工作年限10年级以上的,本人基础性绩效工资中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的部分全额发给,基础性绩效工资中体现岗位职责和社会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部分和奖励性绩效工作根据单位考核结果和分配方法按50%折算发放。

2)工作人员累计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本人基础性绩效工资中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的部分按70%计发,基础性绩效工资中体现岗位职责和社会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部分全部扣发,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年限10年及以上的,本人基础性绩效工资中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的部分80%,基础性绩效工资中体现岗位职责和社会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部分全部扣发,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3)工作人员全年事假在5个工作日以内的,按学校出勤考核制度进行考核,基础性绩效工资照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按考核结果进行发放。工作人员全年是假超过5个工作日的,从第6个工作日起,按工作日扣发本人日基础性绩效工资(日基础性绩效工资=月基础性绩效工资÷21天,下同),直至事假终止。其中,全年累计事假超过20个工作日以上的,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4)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延长产假(产假期满后可连续休假至子女一周岁止)期间,本人基础性绩效工资中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的部分90%,基础性绩效工资中体现岗位职责和社会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部分全部扣发,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2、工作人员旷工的规定。工作人员旷工(含因公外出或请事假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旷工期间停发本人日基础性绩效工资,连续旷工3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6天以上的,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其中,符合事业单位辞退、解除聘用条件的,按辞退、解除聘用合同的规定办理,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3、未经县委教育工委、县教委同意,不在原单位工作的人员,扣发全年绩效工资。

4、绩效考核不称职者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作分配。

5、受警告处分的,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的40%。受警告处分且考核不称职者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6、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从当月起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直到解除处罚的当月止,不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7、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者分别扣发本考核周期基础性绩效工资中体现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因素部分的5%10%,基础性绩效工作中体现岗位职责和社会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因素的部分和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8、立案调查等未明确结论期间暂缓发放绩效工资。

9、考核周期内出现本款567项情形的,按扣发绩效工资最多的一项执行。

1078月份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扣除学校安排各类值班费和个别人员确需加班的加班费后按平均数发放。

11、因师德师风、安全责任事故等造成教委考核学校一票否决的,除扣发其本人全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外,还应由其补赔全体教职工因此而少划拨的绩效工资。

七、本方案由“岳溪镇幼儿园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          岳溪镇幼儿园期末考核及年度考核细则

 师德师风 10

 工作责任

1、安全5 全期无大小安全事故发生计5分,出现一个无过错事故扣0.2分,只要出现一个有过错事故扣除全部安全项得分。

2、出勤5  一期出全勤[无迟到、早退、无病事假(含会议、各种活动)]加计2分(不再设全勤奖);迟到、早退每次扣0.5,病假每个半日活动扣0.1,事假每半日活动扣0.2,请假未参加园各种会议和活动每次扣0.2,会议\活动不假又不参加者,每次扣1,未签到每次扣0.2分。请假必须提前,以批准为准(并上交请假条)。病假凭相关手续,参加进修培训和公假不扣分。

3、班主任1分,教研组长2分,兼职工作1分。

 组织活动

1、指导幼儿参加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竞赛、活动、幼儿作品获国家、市、县、镇一等奖的指导教师分别计5432分,每降一级依次降1分,镇三等奖计0.5分。

2、承担室外大型活动的主持、策划,每次计1分。

3、凡承担全国、市 、县、镇、园级的观摩教学示范课、培训师资任务,分别计5分、4分、3分、2分、1分,具体指导者按等级分的二分之一计分。综合素质展示(赛课、说课比赛、基本功比赛、自制玩教具、演讲等)获国家、市、县、镇、园一等奖的教师分别计54321分,每降一级依次降1分,镇三等奖计0.5分。

4、撰写的论文或发表的文章(与教育教学相关):获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分、2分、1分,每升一级在县的基础上加一倍,并再加计1分。

5、园内网站 校级刊物获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分、0.8分、0.5分(5篇优秀计1分、4篇优秀计0.8分、3篇优秀计0.5分、3篇以下不计分)。园内网站班级家园地获一、二、三等奖,分别计1分、0.7分、0.3分(班级两位教师共同完成家园地内容,得分按工作量分配,一位教师独立完成、得分计在该教师名下。)

四 工作量

 小班0.2/;/大班0.15/生。

 公物管理

按照期初班级公物清单,在期末进行清点,每差一项按价值高低扣13分并照价赔偿。遗失教师用书、挂图、碟子等资料,每一本或一种扣0.52分。

六 教育环境创设 

综合评比: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单项评比:一等奖5分,二等奖4分,三等奖3分。

 保教质量评估

1.期末教学展示评价10分;2.期末幼儿能力发展评价13分;3.常规评价(日常每周考核分的50%记入考核);4.家长评价(家长评价不满意每一人次扣0.2分、三人次以上不满意每次扣0.5分,满意度100%加计0.5分。)

 年度考核取两期的得分之和